在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前以预订、预购、认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,违反了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第131号令)的第六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 ,依照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%以下的罚款,并没收违法所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