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房屋权利人更名权属变更登记 |
| 办事程序 |
| 委托测绘配图→申请填表→交验书证→受理登记→权属审查→交费领证 |
| 服务窗口 |
委托测绘:大厅西侧服务台
咨询:大厅东侧总服务台
受理登记:3、4、5、6、7号窗口
交费:2号窗口
领证:1号窗口 |
| 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书证 |
1、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(在登记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) 个人:表01/单位:表02
2、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(抵押的,同时提交房屋他项权证)
3、公安机关出具的更名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准单位更名的文件
4、申请人身份证件(婚姻状况证明,身份证)
单位更名(仅为名称变更但经济性质不变)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(摘录号码)
5、房屋产权证配图(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测绘提供)
提示
(1)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到场办理登记;
(2)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,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委托书,港澳台及境外人士委托的须经公证或中国驻外使(领)馆认证。 |
| 领证时需交验的书证 |
1、领证人身份证件(委托他人领证,需出具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)
2、登记收件收据 |
| 税费项目:房屋所有权登记费,权证配图费,权证贴花印花税 |
| 服务时限:自受理登记后5个工作日办结 |